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泰州出台引进人才新政策

促事业 给待遇 动真情
2000-12-05 来源:光明日报 记者郑晋鸣 通讯员裴蕾 我有话说

本报讯(记者郑晋鸣通讯员裴蕾)江苏省泰州市近日出台新政策,将事业、待遇、感情作为引进人才的三个基本要素,加大力度建设人才高地。

事业是一个高层次人才最醉心的事情。泰州市委一班人认为,泰州是新建市,发展空间很大。政府规定,在高层次人才开发新产品、攻克难题时,市经委、科委等部门必须积极配合,给予政策扶持,同时鼓励以技术、专利入股,兴办高新技术企业;凡兴办、领办或承办企业以及兴办高校、研究机构,可以优先审批、登记,并享受各种优惠政策。

待遇是稳住人才的关键。泰州市规定,从2000年元月起,对进入泰州的人才按不同级别和作出贡献的不同程度,分别给予1万元至4万元不等的安家补助费;已购住房的,若面积不达标,差额按规定予以补贴,暂不购房的,安排过渡房,未婚人员婚后予以及时调整;对于人才的家属和子女,就其工作能力和学习能力予以安置,并硬性规定,今年12月20日以前,必须将首批安置的家属全部安排就业;在医疗方面,硕士以上学位人才分别享受处、厅级公务员的补助标准。

感情是调动人才积极性的重要因素。泰州市提出“以求贤若渴的精神召唤人”,要求各企事业单位领导经常主动地与高层次人才沟通对话,及时了解情况,为他们排忧解难。前不久,一位市领导听说有一位硕士因故要离开泰州,就多次亲自出面挽留。他诚恳地对这位硕士说:“是我们的工作做得不好,我感到非常抱歉和遗憾。不过我相信以后我们会做好,到那时如果你愿意,随时欢迎你再回来。”听罢此言,这位硕士感动得流下了眼泪。

为引进人才,泰州市还对一系列管理机制进行了改革,真正做到人才“引得进、留得住、用得好”。据了解,今年该市预计引进300名人才,现已引进285名,在年底前将全部完成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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